临沂登报电话自遗失之日起不承担他人 冒用产生的法律责任,特此声明。
来源:    发布时间: 2022-03-09 08:52   703 次浏览   大小:  16px  14px  12px


●临沂居一装饰工程有限公
司 ,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
91371302MA7H8W9C1J,法 人: 范
风帅,公章:3713030041187、财务专
用 章

●临沂居一装饰工程有限公 司 ,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371302MA7H8W9C1J,法 人: 范 风帅,公章:3713030041187、财务专 用 章 :3713030041188、法 人 章 : 3713030041190 及发票专用章一并 丢失,声明作废。

 ●于万洲,驾驶证(证号: 372832197507060013)丢失,声明 作废。自遗失之日起不承担他人 冒用产生的法律责任,特此声明。

 ●兹有郯城县农业农村局, 山东省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第二三 联(No.A201002312349,开 票 日 期2020.8.7)不慎丢失,声明作废。

 ●苏保玉,驾驶证丢失,证号 372823197511066139,特此声明。 自遗失之日起不承担他人冒用产 生的法律责任,特此声明